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开展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
重点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
华北监能稽查〔2018〕248号
国网北京市、天津市电力公司,国网河北省、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有关电力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部署,推进华北区域用电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根据国家能源局《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综合监管工作方案》,我局将开展华北区域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综合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各电力公司要进一步创新供电服务方式,在用电报装中推行“互联网+”技术应用,并建立统一的线上服务平台,推广线上办电;按照《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有关规定,通过营业厅、网站、手机App等渠道,以办事指南或白皮书等形式,对外发布用电报装服务流程、时间要求、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信息;建立国家重点工程、地方重大项目用电报装绿色通道制度,通过优先服务、专人负责、现场办公、重点督办等措施,从简从快地办理用电报装手续,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用电难题,保障重大项目及时接电、按时送电。
三、工作要求
开展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综合监管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各电力公司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明确牵头部门配合检查工作。
企业自查阶段,要认真梳理本单位“获得电力”工作开展情况,按时保质报送自查报告和信息表格,并同时开展自纠工作;现场检查阶段,要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资料、账册,配合检查组做好检查记录;整改提升阶段,要针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保证落实到位,通过闭环管理不断优化本地区用电营商环境,持续提升广大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附件:重大项目用电报装信息表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18年6月8日
附件
重大项目用电报装信息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日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电地址 | 市级供电 公司名称 | 用电 容量 | 报装受理 时间 | 目前报装 进度 | 用户 联系人 | 用户 联系电话 | 备注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说明:1.重大项目指国家重点工程和地方重大项目
2.填表内容为每年截止6月30日和12月30日未验收送电的重大项目
3.此表于每年7月20日前和下一年1月20日前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