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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能源监管局2024年2月份12398热线投诉举报办理情况通报
2024-03-29 08:51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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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华北能源监管局共收到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中心派发的投诉举报38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当月接收情况

2024年2月,共收到投诉举报38件。其中投诉36件,环比减少50%,同比减少25%,其中:停电抢修类9件,同比增加28.57%;电能质量类6件,同比减少14.29%;用电报装类5件,同比减少54.55%。举报2件,比上月减少8件,比去年2月份减少9件。

(一)反映问题情况

投诉举报事项中,电力类37件,占97.37%;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类1件,占2.63%。

2月份接收的投诉举报主要反映三方面问题:

1.停电抢修方面。反映故障停电时间长、停电信息发布不准确、对欠费停电不认可等问题,诉求较多的是河北南网(4件)。

2.电能质量方面。反映个别小区或村庄频繁停电、电压异常等问题,诉求较多的是冀北(2件)、内蒙古(2件)。

3.用电报装方面。反映对报装所需材料不认可、充电桩报装后未及时装表接电等问题,诉求较多的是北京(3件)。

各地投诉举报事项按问题类型分类情况详见下表。

2024年2月份各地投诉举报事项按问题类型分类情况表

单位:件

问题类型

北京

天津

河北

(南部电网)

冀北

内蒙古(西部电网)

总计

电力

供电服务

电能质量

1

1

0

2

2

6

停电抢修

0

2

4

2

1

9

抄表计费

0

1

0

0

1

2

电表计量

0

1

1

0

0

2

服务行为

1

1

0

0

2

4

用电报装

3

0

1

1

0

5

其他

1

0

4

0

0

5

市场准入

承装(修、试)许可

0

1

0

1

0

2

电力安全

0

0

1

1

0

2

新能源和

可再生能源

其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0

1

0

0

0

1

总计

6

8

11

7

6

38

(二)各地情况

北京6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受理5件,均为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环比减少16.67%,同比减少58.33%,主要反映问题涉及用电报装3件、电能质量1件、其他供电服务1件。受理诉求为朝阳供电公司、城区供电公司、大兴供电公司、通州供电公司、延庆供电公司各1件。

天津8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受理6件,其中5件为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环比减少37.5%,同比减少37.5%,主要反映问题涉及停电抢修2件、抄表计费1件、电能质量1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1件。受理诉求为宝坻供电公司、城东供电公司、城南供电公司、东丽供电公司、蓟州供电公司各1件。

河北南部电网区域11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受理10件,均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环比减少59.09%,同比减少28.57%,主要反映问题涉及停电抢修4件、其他供电服务3件。受理诉求较多的为保定供电公司4件、沧州供电公司2件、石家庄供电公司2件。

冀北电网区域7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受理4件,其中3件为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环比减少55.56%,同比减少20%,主要反映问题涉及电能质量2件、停电抢修1件。受理诉求为承德供电公司、廊坊供电公司、秦皇岛供电公司各1件。

内蒙古西部电网区域6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受理4件,均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比减少76.47%,同比减少71.43%,主要反映问题涉及电能质量2件、抄表计费1件、停电抢修1件。受理诉求较多的为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件、巴彦淖尔供电公司1件、包头供电公司1件。

从市级供电企业服务区域人口数平均的投诉举报数量看,百万人均投诉举报数大于1件的有4家企业,详见下表。

2024年2月份地市级供电企业每百万人投诉举报数量情况表

                                                         单位:件/百万人

序号

地市级供电企业

百万人均投诉举报

1

北京延庆供电公司

2.89

2

天津宝坻供电公司

1.38

3

天津蓟州供电公司

1.26

4

天津东丽供电公司

1.17

二、诉求处理情况

(一)数量情况

2月份,华北能源监管局接收的38件投诉举报中,受理29件,占接收数量的76.32%;不予受理9件,占23.68%。

2月份,华北能源监管局办结投诉和举报98件,环比增加22.5%、同比减少50.25%。投诉88件,环比增加18.92%、同比减少48.24%;举报10件,环比增加66.67%、同比减少62.96%。

从被投诉举报对象看,涉及承装(修、试)电力施工企业的10件、占比10.2%;涉及供电企业88件、占比89.8%。

(二)处理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华北能源监管局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进行处理。经调查,58件反映问题属实(或部分属实),其中涉及北京市电力公司11件,天津市电力公司2件,河北省电力公司22件,冀北电力公司5件,内蒙古电力公司18件。其中24件被投诉企业有责任(负全部或部分责任),监管约谈1件,行政处罚0件,详见下表。

2024年2月份地市级供电企业有责任投诉举报数量情况表

                                                                单位:件

序号

地市级供电企业

有责任投诉举报数量

1

内蒙古呼和浩特供电公司

5

2

河北保定供电公司

3

3

北京丰台供电公司

2

4

河北沧州供电公司

2

5

河北邢台供电公司

2

6

北京城区供电公司

1

7

北京怀柔供电公司

1

8

北京密云供电公司

1

9

北京通州供电公司

1

10

河北邯郸供电公司

1

11

河北石家庄供电公司

1

12

冀北承德供电公司

1

13

冀北廊坊供电公司

1

14

冀北秦皇岛供电公司

1

15

冀北唐山供电公司

1

对于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华北能源监管局已督促相关企业加快解决,保障了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对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已予以纠正,对存在误解的已解释说明、澄清事实。

(三)典型事例

1.北京市丰台区、密云区群众反映存在低电压问题。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经现场核实,用户处电压超出《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压允许偏差,存在低电压情况。已督促供电企业通过调整变压器档位、切改台区等方式治理低电压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向反映人解释说明。

2.河北省石家庄市、保定市群众反映频繁停电问题。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石家庄市新华区某用户2023年共停电6次,保定市竞秀区某用户2个月内停电3次。已督促相关供电企业立行立改,持续深化频繁停电专项整治。

3.河北省秦皇岛市群众反映,其收到供电企业下发欠费1000余元的信息,对此不认可。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前期用户所在小区进行一户一表改造,该户应执行一般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工作人员将标志设置错误,造成该户电价未按峰谷分时电价执行,截至目前需追补电费1140.04元。供电企业在流程报装环节中存在操作失误。我局已要求供电企业严格落实电费电价自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群众反映,其居住村庄频繁停电问题已持续6个月左右。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用户所在台区半年内累计停电7次,其中供电企业产权设备停电6次。已要求供电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电力设施运行维护,持续深化频繁停电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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