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跨越重要基础设施的输电线路安全管理的通知
华北监能安全〔2016〕430号
近期,区域内外发生了数起有关跨越高速铁路等重要基础设施的输电线路断线故障,导致高铁等重要基础设施停运,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为进一步加强跨越重要基础设施的输电线路安全管理,防范次生事件发生,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输电线路反事故措施的执行。各电力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认真做好跨越110千伏及以上线路、铁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一二级通航河流线路的反事故措施。对在建(含改造)输电线路,应适当提高跨越区段的设计标准,增强对自然灾害和外力破坏的防范能力。
二、加强输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和隐患治理。各电力企业要强化相关输电线路的巡视力度,提高检查质量,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可视化的实时监控手段应用;要全面排查线路的管理和设备隐患,加强隐患治理的统筹规划,尽快实施消隐工程,切实提高设备本质安全水平。
三、加强与线下铁路、公路等管理单位的协调联动。各电力企业要联系协调铁路、公路等管理单位,加强调度术语、地理信息等专业技术内容的准确对接,共同编制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联合演练,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和舆情应对的工作能力。
四、积极开展输电线路设备技术研究。各电力企业要积极争取铁路、公路等单位的配合,加强设备重点部位微观监测,开展车辆振动和强气流扰动对线路的破坏影响的研究,找到隐患和故障的共性原因,提高消隐改造技术的针对性。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16年9月26日
抄送: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国家铁路局北京铁路监察处,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