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华北能源监管局共收到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中心派发的投诉和举报共85件,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当月接收情况
85件投诉举报中,投诉63件,环比增加36.96%,同比减少13.7%,其中:停电抢修类16件,同比减少15.79%;电表计量类13件,比去年同期多12件;电能质量类13件,同比减少18.75%。举报22件,比上月多6件,比去年同期多1件。
(一)反映问题情况
投诉举报事项中,电力类82件,占96.47%;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类3件,占3.53%。
主要反映三方面问题:
1.停电抢修方面。反映停电未提前通知、故障停电时间长、对欠费停电不认可等问题,诉求较多的是河北(6件)、内蒙古(6件)。
2.电表计量方面。反映更换电表未提前通知、换表流程不规范、对换表后电量电费不认可等问题,诉求较多的是天津(9件)。
3.电能质量方面。反映个别小区或村庄频繁停电、电压异常等问题,诉求较多的是河北(6件)。
接收的各地投诉举报事项按问题类型分类情况详见表1。
表1 2024年4月份接收的各地投诉举报事项按问题类型分类情况表
单位:件
问题类型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南部 电网) |
冀北 |
内蒙古 (西部 电网) |
总计 | ||
电力 |
供电服务 |
电能质量 |
0 |
2 |
6 |
1 |
4 |
13 |
停电抢修 |
2 |
0 |
6 |
2 |
6 |
16 | ||
电表计量 |
1 |
9 |
1 |
2 |
0 |
13 | ||
服务行为 |
1 |
0 |
0 |
2 |
1 |
4 | ||
用电报装 |
0 |
0 |
1 |
2 |
2 |
5 | ||
其他 |
1 |
0 |
1 |
1 |
1 |
4 | ||
市场准入 |
承装(修、试)许可 |
1 |
4 |
4 |
7 |
5 |
21 | |
电力安全 |
0 |
0 |
2 |
3 |
1 |
6 | ||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
并网发电 |
0 |
0 |
1 |
1 |
0 |
2 | |
其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
0 |
0 |
1 |
0 |
0 |
1 | ||
总计 |
6 |
15 |
23 |
21 |
20 |
85 |
(二)各地情况
北京6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受理5件,其中4件涉及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环比增加300%,同比减少55.56%,其中2件涉及停电抢修。4件诉求涉及海淀、房山、怀柔、密云供电公司各1件。
天津15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受理15件,其中11件涉及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环比减少21.43%,同比增加22.22%,反映问题涉及电表计量9件、电能质量2件。诉求较多的是城西供电公司5件、城东供电公司3件。
河北南部电网区域23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受理22件,其中17件涉及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环比增加70%,同比增加88.89%,主要反映问题涉及电能质量6件、停电抢修6件。诉求较多的是沧州供电公司5件、石家庄供电公司3件、保定供电公司3件。
冀北电网区域21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受理16件,其中9件涉及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环比增加50%,同比减少40%,主要反映问题涉及停电抢修2件、用电报装2件。诉求较多的是唐山供电公司4件、秦皇岛供电公司2件、张家口供电公司2件。
内蒙古西部电网区域20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受理19件,其中14件涉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比增加133.33%,同比减少46.15%,主要反映问题涉及停电抢修6件、电能质量4件。诉求较多的是呼和浩特供电公司6件、包头供电公司3件。
从市级供电企业服务区域人口数平均的投诉举报数量看,百万人均投诉举报数大于1件的有10家企业,详见表2。
表2 2024年4月份地市级供电企业每百万人投诉举报数量情况表
单位:件/百万人
地市级供电企业 |
百万人均投诉举报数量 |
内蒙古阿拉善供电公司 |
3.81 |
内蒙古薛家湾供电公司 |
2.78 |
北京怀柔供电公司 |
2.27 |
天津城西供电公司 |
1.95 |
北京密云供电公司 |
1.9 |
内蒙古呼和浩特供电公司 |
1.74 |
内蒙古巴彦淖尔供电公司 |
1.3 |
天津城东供电公司 |
1.24 |
天津东丽供电公司 |
1.17 |
内蒙古包头供电公司 |
1.11 |
二、诉求处理情况
(一)数量情况
4月份,华北能源监管局接收的85件投诉举报中,受理77件,占接收数量的90.59%;不予受理8件,占9.41%。
4月份,华北能源监管局办结投诉和举报55件,环比减少21.43%、同比增加10%。其中,投诉45件,环比减少27.42%、同比增加12.5%;举报10件,环比增加25%、与上一年同期持平。
从被投诉举报对象看,涉及承装(修、试)电力施工企业的10件、占比18.18%;涉及供电企业45件、占比81.82%。
(二)处理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华北能源监管局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进行了处理。经调查,24件反映问题属实(或部分属实),其中涉及北京市电力公司4件,天津市电力公司5件,河北省电力公司5件,冀北电力公司6件,内蒙古电力公司4件。其中14件被投诉企业有责任(负全部或部分责任),详见表3。
表3 2024年4月份地市级供电企业有责任投诉举报数量情况表
单位:件
地市级供电企业 |
有责任投诉举报数量 |
北京朝阳供电公司 |
2 |
冀北廊坊供电公司 |
2 |
北京昌平供电公司 |
1 |
北京延庆供电公司 |
1 |
河北保定供电公司 |
1 |
河北邯郸供电公司 |
1 |
河北石家庄供电公司 |
1 |
冀北承德供电公司 |
1 |
冀北秦皇岛供电公司 |
1 |
冀北唐山供电公司 |
1 |
内蒙古包头供电公司 |
1 |
内蒙古呼和浩特供电公司 |
1 |
对于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华北能源监管局已督促相关企业加快解决,保障了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对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已予以纠正,对存在误解的已解释说明、澄清事实。
(三)典型事例
1.北京市朝阳区群众反映,其充值3笔电费,其中1笔电费已扣费但未到账,联系95598热线未解决。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由于用户第二笔购电还未完成交易的情况下,操作第三笔购电,系统默认为再次支付第二笔电费费用,即判定为重复购电,导致扣费但未到账。已督促供电企业加强系统运维,并将具体情况向反映人解释说明。目前,供电企业已完成退费。
2.河北省邯郸市群众反映,其家因供电产权变压器故障导致停电,联系供电企业后仍未及时处理。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用户处供电产权变压器故障停电后,工作人员临时修复两相电,但用户三相电设备无法使用。我局已向督促供电企业保障用电。
3.河北省唐山市群众反映,其居住楼电缆被挖断导致停电,但长时间未恢复送电。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由于第三方新建充电桩挖断低压电缆,故障处属于地埋电缆,施工方挖地工程进展缓慢,所以抢修时间较长。已督促供电企业进一步加强应急响应机制,强化设备运行维护。
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群众反映,其收到欠费短信通知,联系供电企业,告知其2021年或2022年有欠费,用户不认可。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2019年至2024年期间供电企业工作人员一直估抄电量发行电费,直到2024年2月发现问题并纠正,导致用户当月产生较高的阶梯电价费用。已督促供电企业对辖区内表计情况进行普查,确保表计采集正常。目前,供电企业已按照用户的表计实际计量情况退补阶梯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