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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华北监能罚〔2024〕13号)
2024-09-10 09:15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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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李瑞刚

处罚决定书文号:华北监能罚〔202413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违法事项:主管负责的内蒙古千里风光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的杭锦电厂50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项

          目,在未办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已完成部分工程,

          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处罚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国家规

          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依

          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1.6万元(壹万陆仟元整)。

处罚日期:2024-09-06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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