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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能源监管局2024年8月份12398热线投诉举报办理情况通报
2024-09-23 18:40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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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华北能源监管局共收到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中心派发的投诉和举报共109件,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当月接收情况

投诉举报中,投诉89件,环比减少34.56%,同比减少24.58%,其中:电能质量类35件,同比增加2.94%;电表计量类13件,同比增加116.67%;停电抢修类11件,同比减少42.11%。举报20件,环比增加122.22%,同比减少60%。

(一)反映问题情况

投诉举报事项中,电力类87件,占97.75%;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类2件,占2.25%。

主要反映三方面问题:

1.电能质量方面。反映因夏季多雨、高温,特别是进入农灌季节用电量增大,产生频繁停电、电压异常等问题,诉求较多的是内蒙古(12件)。

2.电表计量方面。反映更换电表未收到通知,对换表后电量电费不认可等问题,诉求较多的是天津(8件)。

3.电力抢修方面。反映故障停电后,供电企业抢修进度慢、复电时间长等问题,诉求较多的是冀北(4件)。

接收的各地投诉举报事项按问题类型分类情况详见表1。

表1 2024年8月份接收的各地投诉举报事项按问题类型分类情况表

单位:件

问题类型

北京

天津

河北

(南部

电网)

冀北

内蒙古  (西部

电网)

总计

电力

供电服务

电能质量

3

2

9

9

12

35

停电抢修

0

0

3

4

4

11

电表计量

1

8

1

1

2

13

抄表计费

0

1

0

0

1

2

服务行为

0

2

6

6

1

15

用电报装

1

1

1

0

2

5

安全隐患

2

0

1

3

0

6

其他

0

1

0

0

0

1

市场准入

承装(修、试)许可

2

5

2

4

3

16

电力安全

0

1

1

0

0

2

电力交易

0

0

1

0

0

1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并网发电

1

0

0

1

0

2

其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0

0

0

0

0

0

总计

10

21

25

28

25

109

(二)各地情况

北京10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全部受理,其中8件涉及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环比减少27.27%,同比减少46.67%,主要反映问题涉及电能质量3件,安全隐患2件,电表计量1件,用电报装1件,新能源并网发电1件。诉求较多的是通州供电公司3件。

天津21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全部受理,其中15件涉及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环比减少58.33%,同比增加15.38%,反映问题涉及电表计量8件,供电服务2件,电能质量2件,抄表、电力安全、用电报装各1件。诉求较多的是城东供电公司7件。

河北南部电网区域25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受理23件,其中21件涉及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环比减少27.59%,同比增加31.25%,主要反映问题涉及电能质量9件,供电服务4件,停电抢修3件,电力安全2件,电表计量、电力交易、用电报装各1件。诉求较多的是沧州供电公司7件。

冀北电网区域28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受理23件,其中19件涉及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环比减少13.64%,同比减少20.83%,主要反映问题涉及电能质量9件,供电服务、停电抢修各3件,安全隐患、电表计量、新能源并网各1件。诉求较多的是秦皇岛供电公司7件。

内蒙古西部电网区域25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全部受理,其中22件涉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比减少8.33%,同比减少51.11%,主要反映问题涉及电能质量12件,停电抢修4件,电表计量、用电报装各2件,供电服务、抄表计费各1件。诉求较多的是呼和浩特供电公司12件。

从市级供电企业服务区域人口数平均的投诉举报数量看,百万人均投诉举报数大于2件的有7家企业,详见表2。

表2 2024年8月份地市级供电企业每百万人投诉举报数量情况表

                                                         单位:件/百万人

地市级供电企业

百万人均投诉举报数量

内蒙古呼和浩特供电公司

3.48

内蒙古乌兰察布供电公司

2.93

天津城东供电公司

2.90

内蒙古薛家湾供电公司

2.78

天津宁河供电公司

2.53

冀北秦皇岛供电公司

2.23

北京平谷供电公司

2.19

二、诉求处理情况

(一)数量情况

8月份,华北能源监管局接收的109件投诉举报中,受理102件,占接收数量的93.58%;不予受理7件,占6.42%。

8月份,华北能源监管局办结投诉和举报130件,环比增加113.11%、同比减少4.41%。其中,投诉121件,环比增加163.04%、同比减少26.04%;举报9件,环比减少40%、同比减少77.5%。

从被投诉举报对象看,涉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9件、占比6.92%;涉及供电企业121件、占比93.07%。

(二)处理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华北能源监管局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进行处理。经调查,31件反映问题属实(或部分属实)且被投诉供电企业有责任(全部责任或部分责任),其中涉及北京市电力公司2件,天津市电力公司4件,河北省电力公司12件,冀北电力公司12件,内蒙古电力公司1件,详见表3。

表3 2024年8月份地市级供电企业有责任投诉举报数量情况表

                                                         单位:件

地市级供电企业

有责任投诉举报数量

河北保定供电公司

5

冀北唐山供电公司

5

天津城东供电公司

3

冀北廊坊供电公司

3

冀北秦皇岛供电公司

3

河北沧州供电公司

2

河北邯郸供电公司

2

河北石家庄供电公司

2

内蒙古呼和浩特供电公司

1

冀北承德供电公司

1

河北邢台供电公司

1

天津城南供电公司

1

北京门头沟供电公司

1

北京延庆供电公司

1

对于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华北能源监管局已督促相关企业加快解决,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对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已予以纠正,对存在误解的已解释说明、澄清事实。

(三)典型事例

1.北京门头沟群众反映通过网上国网App申请充电桩接电,供电企业以未提供车架号退回申请。经调查,根据《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报装材料仅需提供购车意向协议或购车发票,不需提供车架号。已督促供电企业严格执行文件要求,统一标准、明确依据。供电企业已明确,不需提供车架号,只需提供购车意向协议或购车发票。目前已为用户完成装表接电。

2.天津城南群众反映在电费有余额情况下电能表跳闸,造成停电。经核实,用户处电能表运行已超10年,仍执行表计出厂设置,剩余电费10元时进行断电,需插卡方可恢复正常用电。已督促供电企业为用户开通预警短信订阅业务,同时加快推进老旧计量改造,确保用户用电持续稳定。

3.河北石家庄群众反映存在频繁停电问题。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经核实,2024年6月以来,受高温恶劣天气影响,用户处两个月内停电4次,全部为供电企业责任。主要原因为配电室降温空调故障,造成变压器过温跳闸。已督促供电企业采取配电室强制通风、更换大功率空调等措施,降低配电室环境温度,切实解决频繁停电问题。

4.冀北唐山群众反映存在频繁停电问题。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经核实,2023年8月至2024年8月,用户处共停电11次,其中漏电保护跳闸9次,仅7月9日当天停电3次;因外力破坏造成电缆故障停电2次。已督促供电企业专项整治,供电企业计划于9月份实施台区改造。

5.内蒙古呼和浩特群众反映,向供电企业申请煤改电电表后长时间未装表接电。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经核实,用户所在变电站接带负荷已达上限,暂时无法接入新增负荷,因此供电企业未受理用户申请。已督促供电企业切改线路,满足地区新增负荷,解决群众办电用电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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