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马学磊
处罚决定书文号:华北监能罚〔2024〕19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违法事项:主管负责的利豪可再生鸡泽100MW风电场项目,在未办理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的
情况下,于2024年7月开工建设,在未进行首次质量监督检查的情况下,2024年9
月底已完成3台风机基础浇筑,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国家
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
“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2.625万元(贰万陆仟贰佰伍拾元整)。
处罚日期:2024-12-03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