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区域各有关电力企业:
近期,国家能源局对《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市场〔2006〕42号)和《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电监市场〔2006〕43号)进行了修订,形成《并网主体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和《电力系统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请各有关电力企业认真研提意见,并于9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包括电子版)反馈我局。《规定》《办法》可登录邮箱scchbj@163.com(密码scchbj123456)下载。
联系方式:schbj@nea.gov.cn,010-51968781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