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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能源监管局2024年5月份12398热线投诉举报办理情况通报
2024-06-21 14:32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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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华北能源监管局共收到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中心派发的投诉和举报共65件,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当月接收情况

65件投诉举报中,投诉44件,环比减少30.16%,同比减少48.84%,其中:停电抢修类5件,同比减少90.74%;电表计量类7件,同比减少46.15%;电能质量类14件,同比减少58.82%。举报21件,比上月少1件,比去年同期少5件。

(一)反映问题情况

44件投诉中,电力类43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类1件。主要反映三方面问题:

1.电能质量方面。反映个别小区或村庄频繁停电、电压异常等问题,诉求较多的是内蒙古(6件)。

2.用电报装方面。反映申请新装或增容,但供电企业长时间未完成报装等问题,诉求较多的是冀北(2件)。

3.电表计量方面。反映更换电表未提前通知、换表流程不规范、对换表后电量电费不认可等问题,诉求较多的是天津(6件)。

21件举报中,20件是反映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未及时在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解绑已经离职人员信息,造成人员信息占用从而影响其他企业申请许可的问题,1件反映供电服务类问题。

接收的各地投诉举报事项按问题类型分类情况详见表1。

表1 2024年5月份接收的各地投诉举报事项按问题类型分类情况表

单位:件

问题类型

北京

天津

河北

(南部

电网)

冀北

内蒙古  (西部

电网)

总计

电力

供电服务

电能质量

1

1

3

3

6

14

停电抢修

0

1

2

2

0

5

电表计量

0

6

0

0

1

7

抄表计费

0

1

0

0

0

1

服务行为

0

0

1

0

0

1

用电报装

2

1

0

2

4

9

安全隐患

0

0

2

0

1

3

其他

2

1

0

0

0

3

市场准入

承装(修、试)许可

3

2

14

0

1

20

电力安全

0

0

0

0

0

0

电力交易

0

0

0

0

1

1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并网发电

0

0

0

0

0

0

其他(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0

0

0

1

0

1

总计

8

13

22

8

14

65

(二)各地情况

北京8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受理5件,其中2件涉及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环比减少50%,同比减少75%,主要反映问题1件为朝阳群众反映频闪停,1件为门头沟群众反映实际用电报装工作进度与App显示不一致。

天津13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受理12件,其中10件涉及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环比减少9.09%,同比减少11.11%,反映问题涉及电表计量6件,电能质量、停电抢修、用电报装、计量抄表各1件。诉求较多的是东丽供电公司2件。

河北南部电网区域22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全部受理,其中8件涉及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环比减少52.94%,同比减少20%,主要反映问题涉及电能质量3件、停电抢修2件、安全隐患2件。诉求较多的是保定供电公司3件、沧州供电公司2件、邢台供电公司2件。

冀北电网区域8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受理7件,其中7件涉及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环比减少22.22%,同比减少50%,主要反映问题涉及电能质量3件,停电抢修2件。诉求较多的是唐山供电公司4件。

内蒙古西部电网区域14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全部受理,其中12件涉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环比减少7.69%,同比减少62.5%,主要反映问题涉及电能质量6件、用电报装4件。诉求较多的是呼和浩特供电公司7件、乌兰察布供电公司2件。

从地市级供电企业服务区域人口数平均的投诉举报数量看,百万人均投诉举报数大于1件的有7家企业,详见表2。

表2 2024年5月份地市级供电企业每百万人投诉举报数量情况表

                                                         单位:件/百万人

地市级供电企业

百万人均投诉举报数量

北京门头沟供电公司

2.55

天津东丽供电公司

2.33

内蒙古呼和浩特供电公司

2.03

天津城西供电公司

1.95

内蒙古锡林郭勒供电公司

1.81

天津宝坻供电公司

1.38

内蒙古乌兰察布供电公司

1.17

二、诉求处理情况

(一)数量情况

5月份,华北能源监管局接收的65件投诉举报中,受理60件,占接收数量的92.31%;不予受理5件,占7.69%。

5月份,华北能源监管局办结投诉和举报79件,环比增加43.64%、同比减少30.7%。其中,投诉61件,环比增加10.91%、同比减少25.51%;举报18件,环比增加80%、同比减少41.94%。

从被投诉举报对象看,涉及承装(修、试)电力施工企业的17件、占比21.52%;涉及供电企业62件、占比78.48%。

(二)处理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华北能源监管局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进行了处理。办结投诉和举报79件中,经调查,办结的18件举报中,17件是承装(修、试)企业问题,均不属实;1件供电服务类问题,部分属实。办结的61件投诉中,30件反映问题属实(或部分属实),其中涉及北京市电力公司6件,天津市电力公司11件,河北省电力公司10件,冀北电力公司1件,内蒙古电力公司2件。其中10件被投诉企业有责任(负全部或部分责任),详见表3。

表3 2024年5月份地市级供电企业有责任投诉举报数量情况表

                                                         单位:件

地市级供电企业

有责任投诉举报数量

北京怀柔供电公司

1

北京门头沟供电公司

1

北京密云供电公司

1

天津城南供电公司

1

天津城西供电公司

1

天津城东供电公司

1

河北邯郸供电公司

1

河北石家庄供电公司

1

冀北唐山供电公司

1

内蒙古包头供电公司

1

对于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华北能源监管局已督促相关企业加快解决,保障了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对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已予以纠正,对存在误解的已解释说明、澄清事实。

(三)典型事例

1.北京市怀柔区群众反映,其本人手机号频繁接收到国网北京电力公司给其发送的他人用电信息,联系供电公司进行手机号更正,但一个月后再次收到错误信息。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由于供电企业工作人员录入手机号错误,导致用户接到他人用电信息;供电企业在旧系统更正用户手机号,新系统上线后未实现信息更正,仍延续初始错误号码,导致用户再次收到他人用电信息。已督促供电企业加强员工相关工作业务培训。目前供电企业已更正信息。

2.天津市河西区群众反映,供电企业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更换电能计量装置。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3月4日,供电企业在小区内张贴公告通知居民拟于3月11日起开始在小区内更换电能计量表。但用户并未签字确认表底数。目前供电企业已与用户进行有效沟通并完成更换工作。已督促供电企业规范工作流程,避免用户不良感知。

3.河北省石家庄群众反映,其居住小区频繁停电,且停电前无人通知。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用户所在小区近3年共停电8次,其中2022年停电1次,2023年停电3次(故障停电2次,计划停电1次),2024年停电4次(故障停电3次,计划停电1次)。已督促供电企业做好设备巡视、消缺工作,及时排查设备隐患,做好故障抢修工作,尽快隔离故障点,缩小停电范围,缩短停电时间,减少停电给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

4.河北唐山市玉田县群众反映,其到供电公司申请报装专变,材料齐全,目前处于验收环节,对长时间未完成报装工作不满。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经查询供电企业营销系统,显示投诉涉及的业扩报装工作流程记录中,缺少现场竣工检验的工作记录。供电企业没有按照1479号文第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如实记录用电报装时间信息,存在竣工检验环节“体外循环”的问题。目前已验收合格完成装表接电。

5.内蒙古包头市群众反映,其居住地一天内停电两次,未提前获知停电信息及原因。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第一次停电原因为高压电缆被建筑工地施工挖断,属于外力破坏;第二次停电原因为所属变台低压保险片熔断。目前均已修复送电,但两次停电供电企业均未录入停电信息。已督促供电企业加强巡视检查,减少外力破坏导致的停电事件并加强配网运行水平,保障用户可靠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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