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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华北监能罚〔2025〕7号)
2025-01-26 16:22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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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内蒙古二连浩特市蒙能易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501MAD1AHW81Q

处罚决定书文号:华北监能罚〔2025〕7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违法事项:建设的锡林郭勒盟250万千瓦保障性新能源项目220千伏临时接网工程项目,在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的情况下,于2024年10月20日开工建设,截至2024年12月19日,已完成全部组塔立塔工作,导线展放完成95%,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处罚内容:罚款35万元(叁拾伍万元整)

处罚日期:2025年1月22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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