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监管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华北电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华北电监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华北电监局政府网站http://hbj.serc.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华北电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1968555。
一、概述
按照《条例》和电监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我局于2008年5月1日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3名工作人员负责相关工作,设立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以12398电力投诉举报热线为主要渠道答复各类信息咨询,并依托电力行业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华北电监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我局政府的信息。截至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正常,政府信息发布、咨询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建勇同志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向新闻单位、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牵头组织管理机关其他形式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编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其他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
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华北电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及与其配套的《华北电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华北电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细则》,并按照电监会的要求,在华北电监局门户网站、电力行业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实际情况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认真做好每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咨询、答复情况的统计工作,定期在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进行通报,同时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投诉信箱、投诉邮箱等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突出公开重点,提高信息质量
结合公众关心的与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主要集中在电力安全、供电服务、行政许可、市场建设等方面,增强信息的实效性,便于公众查询参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08年5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电力行业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以全文电子化形式主动公开的112条信息中,本单位业务类信息104条,约占总体的比例为93%;机构职能类的信息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
为方便公众,我局充分利用12398投诉举报热线的平台答复各类咨询。2008年12398投诉举报热线共接到并处理各类咨询1562件,其中电话1421件、邮件124封、传真9件、信件8件。
在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5区33号楼一层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方便公众查询行政许可类的政府信息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有兼职人员3名。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网站建设维护费10万元。
(三)与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8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申诉案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偏重于发布动态等信息。
2.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提供渠道不畅。
针对以上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执行工作制度的检查和监督,明确分工,规范程序,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努力扩大信息来源,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2.加强对我局门户网站和电力行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日常维护和更新,畅通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准确性。
3.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健全机关办公自动化中公开政府信息的上报、审核功能,保证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4.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定期组织业务培训,通过集中组织学习《条例》,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5.通过有效的对外服务和宣传方式,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面,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向纵深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