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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监管局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9-22 10: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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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监管局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和电监会的统一要求编制。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2年1月1日到201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全文电子版可以在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http://www.12398.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华北电监局办公室,电话(010)51968555。

一、概述

2012年,华北电监局按照《条例》要求和电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区域电力监管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在工作中,我们做到了领导重视,责任到人。我们依托规范的制度程序,在实际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和督促机制,探索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做到了及时、全面、有效、主动地公开各类电力监管信息,认真研究、依法办理了依申请公开事项。同时,对辖区内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监管,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等方式,督促供电企业主动公开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华北电监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要求主动及时公开电力监管信息。我们在局网站和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了本单位简介、机构设置和职能、联系电话和办公地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许可证办理流程、投诉举报方式和处理流程。在成立内蒙、河北、天津三个业务办后,我们通过网络、电视广播、宣传彩页等多种形式公开各业务办的职能、地址和电话。我们主要通过局门户网站、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全文电子化及时主动公开各类监管信息,还通过发布年度监管报告、专业监管通报、印发工作简报、在《中国电力报》等媒体刊发消息等方式公开监管信息,并通过12398热线、办证大厅为公众提供电力监管政策咨询服务。

(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2年,华北电监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335条。其中,159条监管动态信息及时公开了我局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57条行政许可公示和公告信息及时公开了电力业务许可证审发结果,32条发电厂辅助服务补偿和并网考核费用公示信息及时公开了京津唐电网和河北南网“两个细则”实施结果,87条供电保民生专题信息公布了居民用电服务质量专项监管行动情况。

(二)在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2年,华北电监局以全文电子化形式在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信息449条,包括我局拟发的文件、函、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工作动态信息,内容涵盖我局所有监管业务,全年点击量16760次。华北区域供电企业2012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0750条,访问4.5万次。

(三)监管报告、工作简报等发布情况。2012年,我局发布年度电力监管报告及专项监管通报4份,安全监管信息8期,居民用电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工作简报14期,12398投诉举报情况通报10期。上述报告均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我局编制了《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发布,已累计发布4年。

(四)通过12398热线等窗口答复咨询情况。2012年,登陆华北电监局12398投诉举报热线总计64785人次,其中有效信息3335件,答复咨询3089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同时收到一位公民的7个信息公开申请。我们在规定时限内,以正式书面形式对申请一一进行了答复,对属于我局公开范围的2个信息予以公开,对其余非我局信息或信息不存在的,均予以书面告知和解释。

依申请公开信息未收费。

四、复议、诉讼情况

2012年未发生针对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针对当前部分人员信息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还有待拓宽等问题,下一步要加强培训和宣传,增强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建设公开透明政府的意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更新信息,按时公布信息,积极利用信息公开的手段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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