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5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就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9·13”人身伤亡事故,约谈了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辖锡林郭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会上,北方电力公司、锡林热电公司主要负责人分别就“9·13”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原因、暴露问题、整改措施进行了汇报,并就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反“三违”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了反思。
会议指出,北方电力公司所辖锡林热电公司1名外包人员在2号机组检修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事故教训十分深刻。事故暴露出锡林热电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作业现场管控不到位、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不健全、外包工程管理有漏洞、安全管理技术落后、吸取包头第三热电厂“1·9”事故教训不深刻等问题。
会议强调,北方电力公司、锡林热电公司要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华北能源监管局工作要求,强化“四个安全”治理理念,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厉打击现场违章行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会议要求,北方电力公司要立即在全公司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增强全员警醒意识和红线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做好五方面的具体工作:一是深刻反思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汲取事故教训;二是刀刃向内、直面问题,深挖、检视安全管理存在问题与隐患,落实闭环整改;三是靠前站位、关口前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四是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做好重点作业环节的安全风险防范,促进基层班组和一线人员的安全意识、技能、管理等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五是进一步加强外包外委管理,做好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强化生产现场安全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