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色电力证书交易请示的复函》,批复同意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业务。至此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成为继北京、广州两大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之后,全国首家可同时组织绿证交易和绿电交易的省级电力交易平台,绿证和绿电不再捆绑,可进行单独交易。华北能源监管局将全程统筹推进交易试点落地,同步落实属地监管与业务指导工作。
本次批复是国家能源局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的具体举措。按照文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方面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升级线上交易技术平台,尽快启动绿证交易试点工作,统筹做好绿色电力交易与绿证交易机制衔接,确保绿证切实发挥可再生能源环境属性认定的基础凭证作用。
截至2025年底,内蒙古全区新能源装机突破1.7亿千瓦,年生产绿电2791亿千瓦时,对应核发绿证约2.8亿张,新能源装机规模、绿电产量和绿证资源量均居全国首位。
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绿证交易业务的落地,将全方位释放绿色能源市场化红利,为内蒙古地区、电力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赋能增效。从区域发展层面,依托内蒙古丰富的风光新能源资源与自贸区政策优势,本地化绿证交易可有效盘活区域可再生能源环境价值,同时吸引绿色低碳产业聚集,夯实区域能源转型根基,助力自治区精准完成节能降碳考核目标,拓宽对外开放绿色发展通道,为北疆绿色高质量发展注入核心动能。从电力行业发展层面,全新的绿证交易体系能够完善新能源价值变现渠道,有效提升新能源发电企业收益,极大提振市场主体新能源投资、建设积极性,持续扩大区域新能源装机规模、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同时为数据中心、电解铝、铁合金等高载能企业提供低成本、便捷化的绿色用能认证渠道,帮助企业抵扣能耗指标、规避碳关税壁垒,获取国际贸易“绿色通行证”,大幅提升本土工业产品的市场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激发项目投资活力。
下一步,华北能源监管局将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全程做好内蒙古地区绿证交易试点的指导与监管工作,推动内蒙古电力交易平台尽快启动绿证交易试点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指导,督促交易中心严格对标国家统一标准,规范交易规则、信息披露和结算划转流程;二是强化市场运行监管,对市场准入、交易组织、价格形成等环节开展常态化监督,维护公平透明的市场秩序;三是建立问题快速响应机制,跟踪试点推进中的难点堵点,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试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