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区域各电力企业:
近期,两艘载有中国游客的游船在泰国普吉岛附近海域发生倾覆事故,造成我国公民重大伤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目前主汛期和“迎峰度夏”的关键阶段,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电力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8〕105号),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安全防范,严格落实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强化红线意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当前正值主汛期和“迎峰度夏”关键时期,暴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安全风险加大,华北区域各电力企业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8〕10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8〕9号)和《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做好2018年迎峰度夏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华北监能安全〔2018〕27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强化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和风险提示,完善预警手段,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重点做好触电、高空坠落、火灾、机械伤害等人身伤亡事故防范工作,严防发生各类事故发生。
二、迅速行动,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各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电力行业“迎峰度夏”安全生产检查,认真对照《电力行业“迎峰度夏”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内容》的六个方面认真开展自查,此次安全生产检查以企业自查为主,各单位要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逐一检查落实,确保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
各网省公司、各发电集团区域(省)分(子)公司、地方能源投资集团公司要及时汇总所属企业自查工作开展情况,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局报送自查工作总结,并于8月12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我局。
三、加强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落实迎峰度夏和防汛抗旱各项措施,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认真开展应急演练,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件。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电力安全事故(事件),要严格按照报送时限要求及时向华北能源监管局、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华北能源监管局将会同省级人民政府电力管理等有关部门在所辖范围内随机选取若干单位,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附件: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电力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pdf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18年7月27日
(联系电话:010-51967080,邮箱:aqhbj@ne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