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监能安全〔2018〕565号
华北区域各电力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提升电力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电力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国能发安全〔2018〕55号)、《电力行业应急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国能发安全〔2018〕58号)、以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行业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能发安全〔2018〕72号)(上述文件以下统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全面分析了目前电力行业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电力安全工作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对做好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动计划》工作要求,推动《行动计划》在华北区域落地生根,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面贯彻落实《行动计划》工作要求
做好《行动计划》宣贯落实工作。电力企业是贯彻落实《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行动计划》对指导本企业、本单位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贯。各单位要成立组织机构做好动员和部署工作,要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分解任务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
进一步完善企业双重预防机制。要以贯彻落实《行动计划》为抓手,着力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有效防范电力安全事故(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要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全过程做好电力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持续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深化。
二、以八大工程建设为抓手,构建本质安全型企业
持续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引领等八大工程建设。鼓励区域内电力企业在上级单位统一引导下或自主开展安全文化引领、安全诚信建设、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升、安全科技支撑、应急能力提升、员工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提升等八大工程建设。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自主选择开展一个或多个方面,以工程建设方式组织实施。
以关键措施为保障,推进八大工程顺利实施。通过采取完善电力安全诚信评价机制和标准、建立基于闭环和分层次管理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联网信息平台、建立地级以上电网调度控制异地分布式灾备系统、建设综合安全教育培训基地等关键措施,推进八大工程顺利实施。
三、以安全文化建设为引领,助推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以安全文化建设强基固本。要以习总书记“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安全是技术、安全是管理、安全是文化、安全是责任”的理念,不断提升安全文化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和地位。各企业要建立覆盖全部岗位的个人安全行为规范,养成防范人身事故的职业习惯,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安全文化导向和约束功能,推动企业安全管理从他律阶段向自律阶段、团队互助阶段过渡,推动强制安全行为逐步向自觉安全行为转变和提升。
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常态化。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研究建立安全文化评估机制和标准,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从人、机、环、管多方位入手,将安全文化建设与专项安全生产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常态机制,着力提升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技能,规范安全生产环境,狠抓不安全作业行为,严禁管理性违章、指挥性违章、装置性违章和作业性违章等不安全行为。
推进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鼓励区域(省)分(子)公司积极引导所属企业开展员工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建设具备宣传教育、实操实训和应急救援功能的体验式、参与式综合安全教育培训基地。电力企业要面向基层班组,建设安全生产远程宣传教育培训平台,完善培训方式方法,推行安全生产网络教育培训。
加强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等单位的“工地文化”建设,要共同建立和推动安全文化传播和养成,引入体验式安全培训等手段,建立适合农民工、劳务工特点的安全交底、安全告知、安全培训工作机制。
四、深化双重预防机制,推动电力行业安全发展
健全风险管控工作。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理,开展安全风险分类分级管理。要紧密结合输电、供电、火电、水电、新能源等特点,分类制定风险管控体系制度和标准。要及时根据生产组织、工艺等变化情况,逐级编制并在适当范围内发布风险分布图,及时修改完善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树立“隐患的根源是风险”的理念,建立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预警发布、防控措施落实、安全风险接触闭环等管理制度的内在联系。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要对照风险信息台账(清单),认真检查风险部位、管控措施或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企业建立风险管控制度后,发包或出租生产作业项目、场所、设备的,企业应当在发包、出租合同或安全管理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涉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加强双重机制的教育培训。各企业要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纳入到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要力争在较短时期内完成全部生产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人员知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的风险因素、风险等级、防范措施、应急方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强化建设施工人身安全管理。有关电力工程建设单位要组织参建单位编制工程项目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对特殊或重大风险项目,建立审查论证制度,加强方案执行的监督检查。建立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评价、考核和退出机制,强化外包工程管理,要将承包单位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鼓励电力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外包施工队伍资源。充分运用在线监控和互联网技术,实现对工程全覆盖实时监控和信息化管理。
五、强化系统运行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电力安全事故
加强电网运行管理。各电力调度机构要加强供需形势分析研判,优化调度运行方式,强化系统运行风险管控,深入研究交直流混联、多直流馈入、电磁环网、大规模新能源接入等对电网安全的影响,规范运行机组调峰性能管理,提高系统应急能力,提高电力系统跨区域协调管控能力,组织开展电网反事故演习,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电力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各企业要强化设备设计、制造、选型、招标、监造(监理)、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各环节质量控制和监督,加强设备状态监测、精密诊断和设备设施缺陷管理。特别要针对新技术、新工艺、首台首套设备等,积极与厂家、科研机构合作进行安全监测、检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推广设备运行规范化和设备检修精益化管理模式,强化可靠性监管和数据统计分析,完善设备技术监督体系,加大老旧设备综合升级改造力度,改善设备技术与质量状况,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加强系统安全的网源协作。网厂双方要对电网运行风险、系统性风险和隐患进行适当范围内的信息共享,不断研究提高风险和隐患共防共治能力的科学机制。对于涉及发电厂站的电网运行风险,调度机构应牵头组织开展风险监视管控,制定专项反事故措施,发电厂站应严格执行反事故措施,积极进行设备设施的参数调整、配置优化、技术改造和试验检测。
坚决防范水电站大坝安全事故。华北区域相关企业要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储备,加强监测和监控系统的自动化、智能化,不断加强大坝安全状况检查与缺陷隐患治理水平。要严格落实大坝安全“三同时”要求,提高大坝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推行大坝安全检查、监测机制,及时发现缺陷隐患,全面开展大坝安全日常巡查、汛前及汛后检查、年度详查、定期检查。完善大坝应急管理,在遭遇大洪水、发生有感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严重事件后,对大坝进行详细检查,必要时启动特种检查。
六、开展应急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各企业要完善应急响应组织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宣传培训,突出专业性为主、技能培训优先,继续做好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和对标机制,实现持续改进和闭环管理。
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各电力企业要根据设备设施、人员队伍、组织机构等变化情况,及时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科学编制现场应急处置卡,做好相关应急预案向属地和能源监管派出机构的备案工作,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现场处置方案的应急演练,做到岗位、人员、过程全覆盖,强化应急演练管理,规范演练方案制定和评估总结,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获取和传递预警信息,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件。
七、加强落实《行动计划》工作的经验交流
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确定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保证各项任务按期完成。要借助网络、报纸等媒体,加大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华北能源监管局将加强辖区内电力企业贯彻落实《行动计划》方面的组织协调,利用区域电力安委会的工作平台,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工作的经验交流,深化区域内电力行业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提升。
加强总结分析。区域电力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区域、省级公司)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整理工作亮点和突出成果,每半年(当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将本单位工作总结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华北能源监管局。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