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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能源监管局2023年8月份12398热线投诉举报办理情况通报
2023-09-19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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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华北能源监管局共收到国家能源局12398能源监管热线中心派发的投诉举报168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当月接收情况

2023年8月,共收到投诉举报168件。其中投诉118件,同比减少21.33%,环比减少39.8%;举报50件,比上月增加4件,比去年8月份增加36件。

(一)反映问题情况

投诉举报事项中,电力类164件,占97.62%;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类4件,占2.38%。

8月份接收的投诉举报主要反映三方面问题:

1.用电报装方面。反映报装充电桩及煤改电后长时间未接电等问题。诉求较多的是内蒙古。

2.电能质量方面。反映个别小区或村庄因恶劣天气和设备故障原因长期出现频繁停电、电压异常等问题。诉求较多的是内蒙古和冀北地区。

3.停电抢修方面。反映不明原因停电、故障停电时间长等问题。反映较多的是内蒙古。

各地投诉举报事项按问题类型分类情况详见下表。


2023年8月份各地投诉举报事项按问题类型分类情况表

               单位:件

问题类型

北京

天津

河北

(南部电网)

冀北

内蒙古

 (西部电网)

总计

电力

供电服务

电能质量

1

0

7

11

15

34

停电抢修

1

2

1

4

11

19

抄表计费

0

0

1

1

0

2

电表计量

4

1

1

0

0

6

服务行为

1

1

0

1

0

3

用电报装

3

3

1

2

13

22

其他

4

2

2

3

3

14

市场准入

承装(修、试)

许可

10

2

18

16

2

48

电力安全

2

4

2

4

4

16

电力交易

0

0

0

0

0

0

新能源和

可再生能源

并网发电

0

1

1

1

0

3

补贴和费用

0

1

0

0

0

1

总计

26

17

34

43

48

168


(二)各地情况

北京26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1件未受理。受理的25件中,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相关的10件,涉及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15件,其中昌平供电公司3件、丰台供电公司3件。

天津17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2件未受理。受理的15件中,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相关的2件,涉及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13件,其中武清供电公司3件、东丽供电公司2件。

河北南部电网区域34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全部受理。受理的34件中,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相关的18件,涉及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16件,其中石家庄供电公司6件、邢台供电公司5件。

冀北电网区域43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3件未受理。受理的40件中,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相关的16件,涉及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24件,其中廊坊供电公司7件、唐山供电公司5件。

内蒙古西部电网区域48件投诉和举报事项中,1件未受理。受理的47件中,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相关的2件,涉及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5件,其中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5件、锡林郭勒供电公司6件。

从市级供电企业服务区域人口数平均的投诉举报数量看,百万人均投诉举报数大于2件的有9家企业,分别是内蒙古呼和浩特供电公司7.25件/百万人,内蒙古锡林郭勒供电公司5.42件/百万人,北京平谷供电公司4.37件/百万人,内蒙古阿拉善供电公司3.81件/百万人,内蒙古乌海供电公司3.59件/百万人,天津宝坻供电公司2.77件/百万人,天津武清供电公司2.61件/百万人,天津宁河供电公司2.53件/百万人,天津东丽供电公司2.33件/百万人。

二、诉求处理情况

(一)数量情况

8月份,华北能源监管局接收的168件投诉举报中,受理161件,占接收数量的95.83%;不予受理7件,占4.17%。

8月份,华北能源监管局办结投诉和举报136件,环比增加7.09%、同比减少31.43%。其中本月12件,往月124件;投诉96件,环比减少11.11%、同比减少59.49%;举报40件,环比增加110.53%、同比增加400%。

从被投诉举报对象看,涉及承装(修、试)电力施工企业的36件、占比26.47%;供电企业100件、占比73.53%。

(二)处理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华北能源监管局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进行了处理。经调查,52件反映问题属实(或部分属实),其中涉及北京市电力公司5件,天津市电力公司5件,河北省电力公司9件,冀北电力公司5件,内蒙古电力公司28件。其中11件被投诉企业有责任(负全部或部分责任),分别为内蒙古锡林郭勒供电公司2件、北京昌平供电公司1件、冀北唐山供电公司1件、冀北张家口供电公司1件、内蒙古呼和浩特供电公司1件、内蒙古乌兰察布供电公司1件、河北邯郸供电公司1件、河北沧州供电公司1件、河北石家庄供电公司1件、河北邢台供电公司1件。

对于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已督促相关企业加快解决,保障了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对存在不规范的行为已予以纠正,对存在误解的已解释说明、澄清事实。

(三)典型事例

1.北京市门头沟区群众反映,其居住村庄不明原因高电压问题已持续半年。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客户侧确实存在高电压情况,供电企业通过调整变压器分接头,降低变压器出口电压,完成高电压隐患治理。

2.天津市津南区群众反映,通过网上国网APP充值200元,显示到账120余元。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用户在本阶梯年用电量超过第一阶梯,已执行第二阶梯电价,电费发行后购电时需按用电量补交第二阶梯与第一阶梯的电费差额。已督促供电企业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做好用户告知工作。

3.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群众反映,其居住地存在频繁停电问题。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2023年5月14日至7月14日期间,用户处停电8次,均为故障停电。已加强用户所在台区运维改造,组织开展频繁停电专项治理。

4.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群众反映,6月3日供电企业在其居住村庄更换电线杆,在恢复接线时其家接错线路。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供电企业对用户所在台区进行低压线路改造,施工人员在恢复用户入户线时,将三相电零线火线接错。

5.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群众反映,其居住小区频繁停电,要求调查并尽快彻底解决频繁停电问题。经调查,反映事项属实,2023年5至6月,用户处共停电7次,其中1次用户产权停电、6次外力破坏。已督促供电企业积极与市政部门对接,加强供电设施管理,严防外力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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