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华北监能许可〔2019〕42号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和国家相关政策,经审查,对以下发电单位分别做出电力业务许可决定:
一、准予以下单位新取得电力业务许可(发电类)
1.华润新能源(阜城)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华润阜城50MW风电场项目
许可证号:1010319-00919
装机情况:50MW
2.涞源新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涞源新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20mw热电联产项目
许可证号:1010319-00920
装机情况:20MW
3.武强县科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武强科盛25兆瓦光伏发电和农光互补全规模扶贫项目
许可证号:1010319-00921
装机情况:25MWp
4.华润电力(锡林郭勒)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华润电力五间房电厂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
许可证号:1010519-00423
装机情况:1×660MW
二、注销以下单位的电力业务许可证
1.龙源(张家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尚义分公司
2.河北华戈染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3.内蒙古太西煤集团乌斯太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厂
4.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热动力分厂
5.沙河市天壕安全余热发电有限公司
6.沙河市天壕新能源有限公司
7.大唐乌拉特后旗新能源有限公司
8.保定天壕和益余热发电有限公司
9.河北马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0.涞源县北城子水电站
11.邯郸市复兴杭锅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12.天津市华发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13.大唐微水发电厂
14.阿巴嘎旗安能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15.兴隆矿务局矸石热电厂
16.河北华瑞马头热电有限公司
17.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8.邯郸市天壕余热发电有限公司
19.河北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御道口风能分公司
20.内蒙古华电潮格新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19年12月31日
领证须知:
领证时,请同时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将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逐页盖章;
2.携带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3.携带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办理变更业务,须将原电力业务许可证正副本交回;
5.相关材料电子版刻光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