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华北监能许可〔2020〕3号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和国家相关政策,经审查,对以下供电单位分别做出电力业务许可决定:
一、准予沧州润东售电有限公司新取得电力业务许可(供电类)
许可证号:3410320-00175;
最高电压等级:10kV;
供电营业区域:在沧东经济开发区内,北至朔黄铁路、华山路,南至黄山路、天山路,西至长江道,东至黄河道、黄骅界,面积40.5平方公里。
二、准予唐山祺远供电有限公司供电营业区域变更业务许可(供电类)
供电营业区域: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北至钢城路、南至纬十街南130米、西至经十路、东至金奕80万吨板材深加工项目东边界,面积1046.25亩;北至京秦铁路,南至新燕钢三街,西至沙河驿镇沙窝铺村耕地,东至野兴路,面积2.02平方公里。
抄送: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网河北省、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 |
华北能源监管局综合处 |
2020年1月20日印发 |
领证须知:
领证时,请同时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将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逐页盖章;
2.携带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3.携带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办理变更业务,须将原电力业务许可证正副本交回;
5.相关材料电子版刻光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