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华北监能许可〔2020〕26号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和国家相关政策,经审查,对以下发电单位分别做出如下电力业务许可决定:
一、准予以下单位新取得电力业务许可(发电类)
1.石拐区国源清能电力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1010520-00433
装机情况:100MW
土默特右旗天晖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证号:1010520-00434
装机情况:50MW
秦能卢龙县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1010320-00941
装机情况:20MW
4.北京华源惠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1010120-00048
装机情况:2×30MW
二、准予以下单位许可事项变更
1.华润电力(唐山曹妃甸)有限公司
许可事项变更:新增曹妃甸二期项目
装机情况:1000MW
河北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事项变更:新增大唐国际唐山北郊热电联产工程2×350MW项目
装机情况:2×350MW
建投遵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事项变更:新增建投遵化2×350MW热电联产项目
装机情况:2×350MW
京能秦皇岛热电有限公司
许可事项变更:新增京能秦皇岛开发区2×350MW热电联产新建工程项目
装机情况:2×350MW
大唐河北新能源(张北)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事项变更:新增大唐张北乌登山风电场项目
装机情况:50MW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0年7月14日
抄送: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华北能源监管局综合处 2020年7月23日印发 |
领证须知:
疫情期间,许可证全部邮寄送至各单位。
领证时,请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将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逐页盖章;
2.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3.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4.如办理变更业务,须将原电力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同时交回;
5.相关材料电子版刻光盘。
材料邮寄地址:详见资质许可办理指南“联系方式“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