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经审议,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对5家企业电力业务许可证(发、配电类)新申请、许可事项变更业务准予许可,现予公告。
序号 |
企业名称 |
省份 |
装机容量(MW) |
申请事项 |
1 |
霸州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
河北 |
24 |
新申请 |
2 |
海兴县国信能源有限公司 |
河北 |
50 |
新申请 |
3 |
华能涞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河北 |
50 |
新申请 |
4 |
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河北 |
50 |
许可事项变更 |
5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雄安新区供电公司 |
河北 |
供电区域:容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雄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安新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
新申请 |
领证须知:
疫情期间,许可证全部邮寄送至各单位。
领证时,请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将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逐页盖章;
2.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3.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4.如办理变更业务,须将原电力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同时交回;
5.相关材料电子版刻光盘。
材料邮寄地址:详见资质许可办理指南“联系方式“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