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工作邮箱
《电力业务许可证(发、输、供电类)》行政许可公告2020年第25号
2020-10-30 00:00 来源:

Aa

字体:
|
|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经审议,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对5家企业电力业务许可证(发、配电类)新申请、许可事项变更业务准予许可,现予公告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及相关规定,经审议,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对5家企业电力业务许可证(发、配电类)新申请、许可事项变更业务准予许可,现予公告。

 序号

企业名称

省份

装机容量(MW)

申请事项

1

霸州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河北

24

新申请

2

海兴县国信能源有限公司

河北

50

新申请

3

华能涞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河北

50

新申请

4

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河北

50

许可事项变更

5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雄安新区供电公司

河北

供电区域:容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雄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安新县行政区域范围内

新申请

领证须知:

疫情期间,许可证全部邮寄送至各单位。

领证时,请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将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逐页盖章;

2.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3.单位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4.如办理变更业务,须将原电力业务许可证正副本同时交回;

5.相关材料电子版刻光盘。

材料邮寄地址:详见资质许可办理指南“联系方式“栏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