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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华北监能罚〔2025〕41号
违法事实:违规将承试电力设施业务发包给超越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的单位
处罚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处罚金额:2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9月1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