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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河北恒诚志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华北监能罚〔2026〕12号
违法事实:提供虚假资料办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人员变更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第三项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0号)第三十九条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
处罚金额: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3月23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