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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华北监能罚〔2026〕21号
违法事实: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及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五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金额:7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6月25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