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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6-09-22 09:5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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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北监管局政府信息
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华北电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华北电监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华北电监局政府网站http://hbj.serc.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华北电监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1968555

    一、概述

2009年,在电监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局切实落实《条例》要求,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完善工作流程,定期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我局配备了3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设立了一个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以12398电力投诉举报热线为主要渠道答复各类信息咨询,并依托电力行业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华北电监局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我局政府的信息。截至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正常,政府信息发布、咨询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工作主要进展情况

1.机构设置。我局于2008年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向新闻单位、网站公开信息,牵头组织管理机关其他形式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编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其他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各项工作。

2.制度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完善了《华北电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及与其配套的《华北电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华北电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细则》等工作制度,并按照《条例》要求,在华北电监局门户网站、电力行业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3.培训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试行)的通知》要求,于200911月派专人参加了电监会组织的理论、法规和实际操作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统一和规范了信息发布的格式、内容和流程,提高了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公开的主要内容

结合公众关心的与日常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我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主要集中在电力安全、供电服务、行政许可、市场建设等方面,增强信息的实效性,同时,对我局的职责履行情况及工作重点等内容进行了公开,便于公众查询参考。

()公开渠道

1.以电力行业政府信息公开网及华北电监局门户网站为依托,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2009111231,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122条。

2.以发布监管报告(通报)形式公开各类信息。2009年,我局发布了《华北区域电力监管报告(2008)》,及《2008年度华北区域供电监管报告》(分省)、《2009年华北区域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通报》等各类监管报告(通报)8份。

3.12398投诉举报热线为交流平台,答复各类信息咨询。200912398投诉举报热线共接到并处理各类咨询1881件,其中电话1718件、邮件133封、传真21件、信件8件,来访1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目前,未收到相关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涉及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问题,也没有发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下一步工作及改进措施

1.以《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为重点,开展区域内供电企业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监督和促进供电企业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

2.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及时、准确公开信息。

3.继续加强对我局门户网站和电力行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日常维护和更新,畅通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准确性。

4.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健全机关办公自动化中公开政府信息的上报、审核功能,提高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

5.继续推动依申请公开办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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