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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调峰容量市场运营规则》政策解读
2021-10-20 11:56 来源:华北能源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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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2018年启动以来,取得了良好成效。为继续深化试点,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探索与完善相关市场机制,华北能源监管局研究制定了《华北电力调峰容量市场运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于10月15日经2021年第12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该规则是华北能源监管局在第三方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之后又一次机制创新,也是国内首个探索以容量为交易品种的新型辅助服务市场。

一、《规则》出台背景、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亟需大力发展新能源,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这给电力行业提出了更高要求。华北能源监管局以问题为导向,参考大工业用户的两部制电价以及现货市场中的容量市场机制,研究制定了华北调峰容量市场机制。调峰容量市场是在当前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仅为调峰效果付费的基础上,探索为调峰能力付费,致力于通过市场机制进一步促进火电灵活性改造,促进新能源消纳,缓解华北区域电力供需矛盾。该机制将充分发挥辅助服务市场稳定系统运行安全和提高新能源消纳比例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 切实加强电力保障供应能力、解决常规能源可持续发展,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消纳并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二、《规则》的主要内容

《规则》共九章,三十五条,包括总则、市场成员、报价与出清、市场组织流程、市场执行、费用结算与分摊、市场考核、市场监管、附则,对调峰容量市场申报、市场出清、市场监管信息发布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总则。包括规则制定目的、规则制定依据等四条。明确华北电力调峰容量市场初期,在京津唐电网组织运行,相关费用应由火电(燃煤、燃气)、风电、光伏(扶贫光伏场站除外)等发电企业共同承担,待具备条件时,传导至市场化交易用户。

(二)市场主体与市场准入。明确华北分中心以及北京、天津、冀北电力调控中心为华北调峰容量市场的运营机构。市场运营初期,电网侧、常规电源侧、用户侧等储能项目暂不参与调峰容量市场。

(三)报价与出清。明确市场开展初期,市场运营机构按季度组织市场出清。火电厂(企业)根据交易公告,每季度申报下季度各月调峰容量和分档调峰价格。华北调峰容量市场调峰容量需求由运营机构根据新能源消纳计算结果确定。

(四)费用结算与分摊。华北调峰容量市场调峰容量费用,由新能源企业与未中标华北调峰容量市场的火电机组进行分摊。市场开展初期,暂按当天新能源企业发电量、未中标华北调峰容量市场火电机组发电量的50%为基准计算华北调峰容量市场的分摊费用。

(五)市场考核。要求火电厂(企业)应按照自身实际调峰能力进行华北调峰容量市场申报。华北调峰容量市场出清完成后,市场运营机构不定期对火电机组调峰能力进行抽查,并通过市场信息公示平台对抽查结果进行公示。

(六)附则。明确相关规则由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负责解释,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印发《华北电力调峰容量市场运营规则(暂行)》的通知

https://hbj.nea.gov.cn/xxgk/zcfg/202402/t20240208_239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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